「本文来源:泉州晚报社」
公益广告
为有效预防因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4个月的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治理行动。11月以来,全市共查处酒驾起,醉驾起。
“喂,交警吗?我刚刚和朋友一起喝酒,现在我举报他酒后驾车!”
11月8日20时许
南安交警大队石井中队
接到这样一个电话
民警到达南安市石井镇某KTV后
发现报警人张某和被举报人庄某
的确是朋友
但气氛十分尴尬
一身酒气的庄某坚称
自己没有酒驾
酒是在KTV喝的
张某则建议民警调取监控
他们刚开车到KTV门口
民警随后调取沿线监控
发现当天20时6分许
庄某驾驶一辆白色轿车
至KTV门口下车
同车人还有张某
且KTV工作人员表示
客人到达后并未点酒
不存在店内饮酒行为
看来这确实是酒驾啊!
原来张某与庄某
当晚一同聚餐饮酒
而后庄某表示要开车去KTV
张某劝阻无效
途中两人发生争执
张某便举报了庄某的酒驾行为
民警对庄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
庄某屡不配合
并上演了一段“花式”吹气戏码
最后,医院醒酒
经检测,庄某血样中乙醇含量
达到.43mg/ml
达到醉驾标准
将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并吊销驾驶证
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丰泽
违法时间:11月10日19时16分
违法地点:东辅路与美仙街路口
违法驾驶人:任某
违法车辆:二轮摩托车
违法行为: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ml,达到酒驾标准。
泉港
违法时间:11月9日21时14分许
违法地点:泉港区后龙镇涂坑路段
违法驾驶人:柯某
违法车辆: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ml,达到酒驾标准。
鲤城
违法时间:11月6日0时22分许
违法地点:鲤城区临漳门环岛路段
违法驾驶人:涂某
违法车辆: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5.05mg/ml,达到酒驾标准。
晋江
违法时间:11月12日2时33分许
违法地点:磁灶镇张林双龙路段
违法驾驶人:詹某
违法车辆: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1mg/ml,达到醉驾标准。
南安
违法时间:11月12日2时56分许
违法地点:石井镇后店村路段
违法驾驶人:杨某
违法车辆: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体内酒精含量为mg/ml,达到醉驾标准。
惠安
违法时间:11月7日22时29分许
违法地点:惠安县*塘镇*塘街路段
违法驾驶人:陈某
违法车辆:轻便摩托车
违法行为:体内酒精含量为.01mg/ml,达到醉驾标准。
德化
违法时间:11月6日
违法地点:德化县东大路路段
违法驾驶人:张某林
违法车辆:小型轿车
违法行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mg/ml,达到醉驾标准。
酒驾的法律成本
蜀黍再次强调
酒驾醉驾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不论在何时、何处
请牢记:
酒后不开车
醉驾要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