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泉州通客户端4月28日讯(泉州晚报记者*枫通讯员赵美缘)近日,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1至4月份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24名驾驶人名单。
年8月18日0时许,杨某驾驶闽CGH小车途经石狮市嘉禄路奥园上林苑路段时,与姜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自行车及停放在路边的两部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姜某当场死亡及四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杨某驾车逃离现场,并于一小时后到事故现场投案自首。经鉴定,杨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09mg/ml,属于醉酒驾车。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认定杨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石狮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杨某犯交通肇事罪。近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处罚。
年6月10日1时51分左右,涂某驾驶闽C3AT3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德化县龙浔镇龙湖街路段时,碰撞到人行横道上的行人苏某,造成苏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鉴定,涂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3mg/ml,属于醉酒驾车。德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认定涂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德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涂某犯交通肇事罪。近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涂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处罚。
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以下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各位驾驶人要引以为戒,杜绝酒后驾车,安全谨慎驾驶,严防事故发生。如发生交通事故,应依法履行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警、等候处理等法定义务,切记不可驾车逃逸、弃车逃逸或潜逃藏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