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社·泉州通客户端6月17日讯(泉州晚报记者吴宗宝通讯员李晴虹)记者昨日从泉州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厅下发的《关于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年1月1日起,泉州将为全市年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
泉州市社会保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泉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为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从年1月1日起执行,总体调整水平按照年福建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新增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1日前发放到位,预计惠及全市11.7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这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同办法调整的第6年,也是泉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年以来较大幅度的“十六连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