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泉州中院组织鲤城、丰泽、泉港、
晋江、惠安、南安、
永春、德化8家基层法院
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18件人。
此次集中宣判是开展专项斗争以来,
泉州两级法院第10次集中宣判。
也是宣判案件数最多、
被告人人数最多、类型最全、规模最大的
一次集中宣判活动。
大肆网罗容留吸*、开设*场和网络*盘及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永春声名狼藉、绰号“罗公子”的罗某,身犯7宗罪,一审被永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又一战果。
01
典型案例一
永春:“罗公子”网罗刑释人员
非法逼债强占酒吧
绰号“罗公子”的罗某在永春已经为恶多年了。
法院查明,年底以来,罗某大肆网罗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在永春县一带实施容留吸*、开设*场和网络*盘及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罗公子”名号声名鹊起,逐步形成以其为首,以被告人颜某博、王某伟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周某坤等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林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为攫取非法利益,罗某利用组织强势介入永春县的*场、非法逼债等行业,并强占某酒吧经营,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大量聚敛钱财,具备较为雄厚的经济实力,并将部分违法获利用于发放成员工资,提供*品容留成员吸食,以便控制和笼络成员。通过暴力及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破坏了永春及其紧邻一带地区的经济、社会管理秩序。
法院认为,罗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场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颜某博等17名被告人分别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开设*场罪等罪名,分别被获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及并处罚金等。
法院表示,操纵、经营“***”的黑恶势力属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之一。
02
典型案例二
晋江:逼工程承建商售买建材
“沙霸”身犯2宗罪
年,晋江安海某村部分土地被征迁完毕,某房地产公司通过竞拍取得该村被征迁土地开发权。被告人颜某一牵头成立某建材部,被告人颜某一、颜某宣、颜某材等人以相关工程在该村被征迁土地范围内,不向其等人成立的兴安建材部购买建材将闹事为由,采取威胁手段多次强行向相关工程承建商售卖建材,并在未实际发生业务往来的情况下,采取威胁手段多次强行向相关工程承建商索取营销费抽点费,垄断该村被征迁土地范围内相关工程建材销售,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扰乱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晋江法院认为,颜某一组织领导颜某宣、颜某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通过威胁手段,强行索取他人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强卖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这伙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年九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院表示,应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针对“砂霸”“搬霸”“装修霸”等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民生问题,出重拳强打击。
03
典型案例三
南安:公司化形式讨债
“地下执法队”被摧毁
公司化形式讨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地下执法队”被摧毁,涉案人员今天被判刑。
法院介绍,年福州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实际控制人为被告人倪某林。该公司陆续接受多家融资租赁公司的委托,为这些公司催收贷款逾期未还款的车辆。
年以来,倪某林纠集被告人陈某源等人,以福州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为名,插手上述公司与他人的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在福建省内多次实施以恐吓、拦截、任意占用等非法手段强行收取他人车辆的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法院认为,被告人倪某林等八人均犯寻衅滋事罪,今天,这伙人一审分别判处这伙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没收、追缴违法所得。
法院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家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更加注重隐形变异,一些黑恶势力采取公司化形式运行,企图以此掩盖非法目的。倪某林一案即是以公司形式实施暴力讨债的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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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打击
据悉,今天晋江法院公开宣判1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惠安法院公开宣判2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及1件恶势力团伙案件,南安法院公开宣判1件恶势力团伙案件及1件“保护伞”案件,永春法院公开宣判1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及1件恶势力团伙案件,鲤城法院、丰泽法院各公开宣判1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泉港法院、德化法院各公开宣判1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法院表示,对操纵经营“***”、垄断建材市场以及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依法严惩。坚持除恶务尽,力求打深打透。黑恶势力的漏网之鱼苏某榕、刘某平、*某春、*某元等均被绳之以法。注重打击公司化经营的隐性黑恶势力。持续“打伞破网”,加强“打财断血”。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下重拳,宣判“保护伞”案件1件1人。在黑恶案件审理过程中清查涉案资产,依法加大判处财产刑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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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墩良通讯员:林艳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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