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大礼包”,在春节期间引发热议。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泉州市委、市政府日前打出“1+N+N”组合拳。其中,《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等四份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四份文件》)更让企业家们信心倍增。
事实上,这只是泉州优化营商环境行动的又一次升级。近年来,立足于民营经济特色,泉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立“1+N”政策体系和问题导向机制,去年更是将营商环境攻坚提质行动纳入泉州促“六稳”“六保”追赶行动中,通过一系列标准化、便利化、智能化、法治化、市场化的改革措施,把“麻烦”留给政府自己,把“方便”送给企业群众,换来了泉州营商环境的良好口碑和舒适体验。
泉州市营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11条实招体现“泉州温度”
据悉,《四份文件》中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推出了11项具体措施,旨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助力民企发展,让更多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便民惠企方面,推进“一件事”改革集成套餐,按照企业和群众“我要办”打造“主题式”政务服务,在6月底前梳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件事”集成套餐项。建立智能化申报材料自审系统,让企业和群众事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开卷式”自主审查,审批服务部门在后台开展网上预审,6月底选取20个高频事项的审批要点进行梳理,实现“开卷式审批”。推行“异地代收”省内通办,梳理企业及群众迫切需求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打破居民办事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2月底前实现厦漳泉三地“社会保障卡停用”等16个事项区域通办、异地可办。推进智慧政务攻坚提升,3月底前将入驻“泉服务”的便民服务事项扩大至60余项。优化纳税服务,3月底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增设电子税务局辅导办税窗口和自助办税设备。
扶持民企方面,公开出让项目“交地即交证”。推动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豁免工程建设项目部分手续。调整施工许可办理限额,对工程投资额在万元以下(含万元)或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下(含平方米)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健全民企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会商联审机制,开展牵头部门为主、涉及部门配合的会商会审,运用“多评合一”“多测合一”信息共享等手段,会商联审通过即予审批。
减轻企业负担方面,6月底前,取消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可视投标人信用情况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减轻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资金压力。3月底前,在全市范围推行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免收登记费(房地产和金融机构除外)。
《四份文件》中的《泉州市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若干措施》,则重点从基础性人才、技能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三方面着手,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码,提出8条契合泉州市现阶段民营经济发展人才需求的激励支持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措施》也是《四份文件》的重要一环,内容包括提高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力度、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完善金融政策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内容。
“1+N+N”组合拳概括起来为“”政策礼包,即“九奖”“八补”“七服务”,能真正让企业有感、得实惠。泉州市预计,年全市惠企资金将超50亿元。
政务信息释放共享红利
在泉州,申请人如今只需要跑一趟行政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窗口,即可完成开办企业的相关业务;在一窗受理平台办理业务时,市民可通过调用电子证照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更多智慧城市、政务服务场景得到落地应用,得益于泉州市大力推动政务数据汇聚与共享。
去年,泉州市提出加快政务数据汇聚与共享工作。持续推进政务数据中心整合,启动市政务数据汇聚与共享应用平台二期建设,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两级政务数据中心整合迁移,年6月前完成市汇聚共享平台(二期)建设;探索数据资源采集多元化,与大数据服务机构试点开展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服务等合作,去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政务数据(结构化数据)全量登记、汇聚,年年底前完成各县(市、区)虚拟数据中心建设,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全市政务数据治理体系,构建深度应用、上下联动的协同治理机制;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开展国家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加快构建“6+N”政务大数据资源中心,建成一批大数据场景化应用,探索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加大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力度。
据悉,泉州下阶段将紧抓数字新基建发展机遇,继续推进政务数据汇聚融合,打造市政务大数据资源中心,盘活政府数据资产,挖掘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智慧城市、政务服务场景落地,实现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的汇聚、共享和开放,助力泉州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以信用为基础构建新型监管机制
去年6月,泉州市印发《泉州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为泉州超百万市场主体打造更优的营商环境。
据介绍,《意见》明确推行的监管措施共有14条,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各监管环节。在事前监管环节,着重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通过“做承诺”“重教育”“用报告”等抓手,提高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具体包括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福建泉州)”网站等进行自我信用承诺公示、全面落实信用修复承诺制度、开展经营者准入诚信教育。
在事中监管环节,实施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这也是信用监管最鲜明的特点。根据《意见》,泉州将规范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强化评价结果共享应用。其中明确,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此举有望“让守信者降成本,让失信者付代价”。
在事后监管环节,则通过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让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为此,泉州市将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梳理失信主体清单,通过开展失信提示和警示约谈等方式督促失信主体限期履行相关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同时,深入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从而做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
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