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批为公旗号下谋私利:违规违纪必受严厉惩处_河南
“大帽子”底下不可开小差
为公办事,当一心一意,公私分明。如果在“大帽子”底下开小差,就可能违规违纪,把公事办成私事,把好事变成坏事。
何为“大帽子”底下开小差?就是在为公的旗号下,办自己的私事,谋自己的私利。比如,有的负责干部调整、经费分配工作,就在做方案、拿意见之时,给熟悉的、想关照的大开方便之门;有的接待上级工作组,超标准、超规格,过度“热情”,借机拉自己的关系,搞自己的人情;还有的参与“为兵工程”,不计投入与产出,热衷于搞“面子工程”。诸如此类,不仅降低了办事质量和效益,还损害了公平和威信。
“公私之交,存亡之本也。”行使权力必须坚持程序公平、阳光透明,追求优质高效。认为“大帽子”下面好办事,开个小差也无妨,实在是大错特错。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在“大帽子”底下开小差,不管理由多么冠冕堂皇,一旦违规违纪,都会受到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