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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0/11 17: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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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泉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是泉州市首部针对电动自行车方面的管理办法。《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的通行、停放及违法处罚等方面作出规定,其中明确了驾乘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为保障《办法》有效实施,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提升市民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昨日,交警部门在泉州市区各大路口开展整治行动,并联合多家保险企业举行“一人一盔安全出行”主题宣传月活动,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行联合劝导。□泉州晚报记者黄枫通讯员庄小强王小敏文/图现场未戴安全头盔最多昨日上午9点多,在市区九一街,一些电动车骑手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抢道,非常危险。鲤城交警在温陵路路口设卡,拦下并处罚了几名骑手。记者在现场看到,不少驾驶人因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拦下。市民李先生的安全头盔就挂在电动车前,却没有佩戴。被拦下后,他连声解释说,知道从这个月起骑电动车上路要佩戴头盔,但刚才匆匆出门忘记了,下次会特别注意。骑着白色电动车经过的蓝女士,不仅自己没有头盔,连后座的小孩也没有,交警对其进行了教育。“非常感谢交警同志的提醒,我以后会记得戴头盔的,这对孩子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教育。”蓝女士说,她医院,所以忘记了佩戴安全帽。看她态度诚恳,认识到了错误,交警非常人医院。市民张先生同样是为了赶时间,未佩戴头盔。“上班快要迟到了,急着去上班就没有佩戴,谢谢交警同志的提醒,以后会注意的。”随后,他在交警的指引下参与了答题,并成功领取到一顶新头盔。对于这个意外之喜,他对交警连连表示感谢。在刺桐路泉秀街口,市民陈先生也因驾驶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被拦下,黄女士则因为驶入机动车道被拦下。记者了解到,当日上午的行动中,交警查处到的违法行为以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最多。面对询问,驾驶人的理由不外乎是“路程很近”“忘记了”“不知道新规定”等。处罚三种方式促改正“安全头盔能确保自身安全,今天的整治行动以劝导为主。”交警表示,电动车不按道行驶、逆向、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是非常危险的。以电动车逆行来说,一来容易造成拥堵,二来容易造成刮擦,希望通过这样的劝导活动,提高电动车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针对电动车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鲤城和丰泽交警也推出了三种人性化的处罚方式。被现场查处到的违法市民可选择参加《泉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知识答题、在朋友圈发布交通安全倡议并集赞、参与现场文明交通劝导15分钟三种方法之一,按要求完成后即可离开。“我倡议:驾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不逆向、不超员、不闯机动车道!”没有佩戴头盔的陈先生在朋友圈发出了这样的内容,并集齐了20个赞后,保险公司为其送上一顶头盔。陈先生表示,这样的执法方式很人性化,令人印象深刻,以后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也会呼吁身边的朋友一起响应倡议。“最终目的都是一样,就是为了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好习惯。”交警说。提醒将加大整治力度交警介绍,《泉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实施,对电动自行车管理职责、驾驶规范、道路通行条件、停车充电、共享电动车等作出明确规定。这也意味着,从2月1日开始,所有在中心市区驾驶电动车的市民都应该遵守相关规定。新规刚开始施行,交警将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整治查处力度,重点加强驾驶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习惯,对于现场教育学习后主动认识到错误,在切实消除违法行为后的给予放行,对部分轻微违法将以教育引导为主,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将新规迅速普及,有效提高市民群众的守法意识。民警提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看似比机动车违法更轻微,可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较为严重。希望广大驾驶员能自觉遵守《泉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逆向、不超员、不闯红灯、不违法闯入机动车道,在享受电动自行车带来出行便利的同时,也给自己和他人多增加一份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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