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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0/21 17:18:00

01福州累计报告21例阳性

发布会现场。人民网钱嘉禾摄

24日上午,福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发布会介绍,自年3月17日福州市主动筛查出2例泉州入榕关联病例以来,至3月24日0时,全市累计报告21例阳性感染者,其中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19例,所有人员均按规定落实管理、救治,情况稳定。

目前,已追踪到密接人、次密接人,均已管控到位。

3月19日以来福州累计采样万人份。针对奥密克戎毒株特点,对重点人群加密核酸检测频次,实现“早发现”目标。

在仓山、长乐、闽侯、永泰、高新区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并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区域范围。目前已划定封控区13个、管控区14个,落实区域分级分类管理。

据了解,福州市已部署开展“无疫小区”创建专项行动,发挥联防联控作用,确保做到“八个有”和“五个一律”,以千千万万个基层细胞环境筑牢疫情防控“最后一公里”。

02福建新增69+一、境外输入疫情

3月23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均为厦门市报告)。

当日报告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0例。

截至3月23日24时,福建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例,目前住院57例,无死亡病例;现有报告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隔离医学观察23例。

二、本地疫情

3月23日0~24时,福建省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69例(泉州市65例,莆田市3例,漳州市1例)。

当日新增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例(泉州市例,莆田市3例,福州市2例)。

自3月13日以来,福建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例,其中无症状转确诊28例;目前住院例,无死亡病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尚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例。

三、密切接触者

目前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03闽侯新增1例阳性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3号3月23日,闽侯县在集中隔离点筛查中,发现1份样本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系病例6的母亲、病例5的关联病例),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该例阳性人员已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主要活动轨迹:病例7:杨某某,女,40岁,系病例6的母亲、病例5的关联病例,居住于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枕峰村老人馆福旺包子店。3月17日,11:00自驾前往长乐区营前镇下洋村福旺包子店,12:00前往长乐下洋大排档就餐,13:00返回长乐区营前镇下洋村福旺包子店;16:50前往长乐下洋大排档就餐,17:30返回家中。3月18日,6:00至10:30在祥谦镇枕峰村福旺包子店营业,此后无外出。3月19日,活动轨迹同3月18日。3月20日,6:00在祥谦镇枕峰村福旺包子店营业,9:30前往建华管桩核酸采样点检测,10:00自驾前往长乐区营前镇下洋村福旺包子店,13:00前往仓山区城门镇谢安村包子店,16:22前往祥谦镇闽江小学西北侧约米朝阳轮胎洗车店洗车,17:11返回家中。3月21日,6:00在祥谦镇枕峰村福旺包子店营业,9:00起在指定地点实行集中隔离管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如发现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祥谦镇,-。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年3月24日04泉州新增这些封控区

石狮、晋江、南安发布最新通告

这些区域划为封控区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8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我市部分区域划定为封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封控区1.凤里街道振兴路号。2.湖滨街道宝岛中路号泰禾广场9号楼、曾坑蓉园宝塔34号。3.灵秀镇云锦路号正荣府8号楼,石龙路号世茂摩天城一期D3幢A梯、B梯。4.宝盖镇长宁北路号兴进豪园12号楼、13号楼,回兴路号龙喜华城8号楼2梯。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二、封控期间,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证明)出入封控区域。除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封控区域。三、封控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理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请及时向驻点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防控区域的类别、范围、管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3月24日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19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将我市部分区域划定为封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范围

(一)青阳街道

1.青华社区和平中路好人家公寓。

(二)梅岭街道

2.双沟社区学校路17号、18号、19号、20号;

3.竹树下社区速家公寓(松苑店)。

(三)陈埭镇

4.桂林村桂东路42号、45号、46号、47号、48号、49号、52号、54号;

5.洋埭村龙辉东路20号、22号,七一中路号;

6.溪边村中梁城心首府小区。

(四)池店镇

7.东山村北区15号、17号、18号、21号、98号;

8.新店村下街中区21号、号、号、号、号,下街北区号。

(五)新塘街道

9.后库社区后库新村55-57号。

(六)永和镇

10.梨星村西区65-67号。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封控期间,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证明)出入封控区域,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除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三、封控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理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求助管控服务专班或拨打暖心服务-(青阳街道)、-(梅岭街道)、-(陈埭镇)、-(池店镇)、-(新塘街道)、-(永和镇)。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防控区域的类别、范围、管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3月23日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年7号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法律法规,经专家研判,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防止疫情外溢,自年3月24日起,我市新增划定以下封控区和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划定诗山镇梧埔山村下坂卧龙头自然村、下坂元美自然村为封控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新增划定诗山镇(除封控区外)为管控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实行“居家隔离”管理措施,非本区域居民谢绝进入,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证明)出入管控区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年3月23日

(来源:福建省卫健委、观八闽、泉州晚报、遇见闽侯)

编辑/制作:罗菊熙审核:郑武平林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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