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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8/18 1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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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越新越要谨慎 看不懂的别买


摘要:  随着银行理财市场的发展,目前市场上的理财产品越发琳琅满目:保本保息的、保本不保息的、不保本不保息的;挂钩汇率的、挂钩利率的、挂钩*金的、挂钩股票的、挂钩石油的、挂钩水资源的等等,可谓是"玩转了概念,赚足了眼球"。然而对于老百姓来说,要在这五花八门的理财产品世界中选择真正合适自己的产品,还真得好好做个研究和分析。  去年,他看中了某银行推出的一款理财产品,期限2年,当时产品广告上说年收益可达3%至5%。


随着银行理财市场的发展,目前市场上的理财产品越发琳琅满目:保本保息的、保本不保息的、不保本不保息的;挂钩汇率的、挂钩利率的、挂钩*金的、挂钩股票的、挂钩石油的、挂钩水资源的等等,可谓是"玩转了概念,赚足了眼球"。然而对于老百姓来说,要在这五花八门的理财产品世界中选择真正合适自己的产品,还真得好好做个研究和分析。就此,本报对这些理财产品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预期收益


不等于实际收益


28岁的周欣是地道的白领,月薪4500元,工作四年下来,已经小有积蓄。他除了每月定时往银行存钱外,还四处留意银行推出的各种理财产品。


去年,他看中了某银行推出的一款理财产品,期限2年,当时产品广告上说年收益可达3%至5%。


银行工作人员还告诉他,这个收益还只是可能达到的最低点,到期后客户的实际年收益可要比公布的高得多。


想到收益这么高,周欣毫不犹豫地买了。可两年后,他去银行拿本金和收益时,却只有2%多一点。


一气之下,他质问银行为什么欺诈客户,但银行工作人员却振振有辞地对他说,当初广告上写的是"预期年收益",并没有说是"保证年收益",预期就意味着可能会出现变化,作为银行,我们在投资时,也要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我们也有难处呀。


一席话,说得周先生哑口无言,"文字游戏"让他只得承认这种结果。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从此,周欣打心底不敢再购买任何银行理财产品了。


带着疑问,走访了昆明几家银行的营业点,发现在理财产品里大打"预期收益"概念的理财产品不在少数。


"预期收益范围在0到16%的时候,往往投资者只看到了16%,忽略了零收益的可能。"和兴业银行某营业点理财经理闲聊到这个问题时,他表示,消费者往往受到"预期收益率"、"最高预期收益"的误导,尤其最高预期收益率,只有在极端的情况下才可能成立,而实现这个可能的概率几乎为零。风险提示


小心文字陷阱


据统计,目前市场上所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中,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占了很大份额。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的收益一般由市场所决定,风险也完全由投资者个人独自承担。银行既不保证收益,也不承担风险。


但发现,目前市场上一些银行使用"稳得收益"、"安心得利"、"安享回报"等词语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命名,"非保本"的性质也在说明当中被一再地缩小。


事实上,银监会曾多次强调,理财产品(计划)的名称应恰当反映产品属性,避免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


"我曾经买过一款新股申购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当时以为这款产品是保本收益的,而银行工作人员也一再强调"很安全",但是我回家后仔细研究说明书时,在最不起眼的"风险提示"一栏中才发现几个小字注明了"本产品为非本金保证型理财产品"。"昆明市民王阿姨提起那次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郁闷不已,"不保本就直说啊,为什么还要用什么"非本金保证型"来表达呢?为什么产品名称还起得很"安心、安全"呢?一眼扫过去,普通市民怎么会理解啊!"


另外,针对高风险产品,一些银行习惯用"风险较高"或者直接用"有风险"来概括。


当在昆明市区某商业银行点咨询相关理财产品时,大堂经理就保本与非保本两个概念作了反复强调。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在推出理财产品时不能做出保本与非保本的保证,否则视为违规操作。"在该点发给的某款基金定投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上,果真只找得到"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等词句,"保本""非保本"字样一字未提,而这栏"风险提示函"竟然写了密密麻麻一整页。


短期产品用"年化收益"吸引眼球


"这款三个月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错,不仅风险小,而且预期收益可以达到8%-10%呢!"往往投资者在看到这样的宣传词时都会动心,10万元存三个月就有不低于8000元的收益啊!但是,脑袋千万不要发热,这个是预期年化收益!不是到期实际收益哦!


昆明某广告公司主管张女士就吃了这么一个亏。"上班途中,我看到董家湾附近某银行门口的浮动字幕上写着"三个月理财产品,收益率8%"的字样就心动了,在没有仔细阅读产品细则的情况下就冲动购买了10万元的产品,但到期后,我仅拿到不到2000元的收益。"张女士疑惑不已,质疑银行欺诈消费者。银行工作人员这时才告诉张女士,收益8%-10%指的是12个月即1年的收益,不是三个月的收益。


"现在几乎所有银行描述任何期限的理财产品时,收益数值都是指"年化收益",年收益8%,那么三个月当然只有2%,而且这是预期收益,不是保证收益。这些行规,你怎么不懂呢?"该银行工作人员解释。


张女士感觉自己吃了哑巴亏。"不止年化收益、预期收益,还有税后收益,这么多专业的概念,早知道多咨询一下就好了。"


随后走访了昆明多家银行,果真如那位工作人员所描述的,多数短期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上写的都是"年收益"的数据。 产品说明字小字多,百姓难看懂


在昆明市区的很多银行营业点,都能很容易找到关于他们本行推出的理财产品的介绍。不仅产品品种繁多,而且其中的专业术语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一头雾水。


"银行管理费、托管费为0.6%,业绩基准为沪深300指数增长率95%+银行同业存款收益率5%,另外还有申购费率、场外赎回费率……"在某商业银行的基金定投理财产品的宣传册上,我们看到了这样的一些费用和收益。


随机询问了几位在该点办理业务的市民,他们均表示"看不懂"。连当会计的杨先生都表示,虽然自己对这些理财产品感兴趣,广告上面承诺的高收益也充满诱惑,但他还是搞不明白。特别是那些专业术语,让人觉得高深莫测。


对此,很多都会理财经理均提示市民,看不懂的产品不要买。越是新颖的理财产品越要谨慎,越是厚的合约越不要急着,尤其要注意风险提示部分和小的浅色字体。"看懂产品说明,搞清楚风险是买产品最根本的前提。"


超额收益部分


全归银行


"银行力推的非保本浮动型收益产品,收益部分居然只能向下浮动,超额收益的部分全归银行所有,这实在太霸道了。"近日,有投资者向本报投诉说,自己在银行购买了一款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细读产品说明书后发现,该产品不但不保本,如果产品实际收益高于预期收益,超过部分还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不归投资者所有。


昨日走访了昆明市区部分银行,发现几乎所有的银行都在发售这一类产品,而且产品的更新与推出也颇为积极。


"若产品到期实现的收益小于或等于预期最高年化收益与托管费之和,投资管理费为0;若产品到期实现的收益超出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与托管费之和,超出部分将全部作为银行的投资管理费。""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超出最高年化收益率部分的收益作为银行的投资管理费。"诸如此类的"霸王条款"频频出现在产品说明书上。


"其实不存在银行截取客户收益的说法,银行与客户约定的预期收益率是多少,最后支付给客户的就是多少,不会多出去的。"某点大堂经理解释说。


针对此类现象,国家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彦斌此前便评价过:超出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部分全部归银行,但亏损的部分要由投资人来承担,这对投资人来说是不合适的。"银行应该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收益,超出预期以外的收益,银行提取部分也算合理,但全部提取就太不合理了。"昆明职业投资者胡经理认为。提前赎回


双方不平等


"在理财期间,如果您突然有急事想赎回,只需交纳很少的特别费用即可。"在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时,这样的表述通常会被您忽略。真到了您急等钱用的时候,这句话的分量就变了。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银行却可以在不负任何的情况下享受提前终止的权利。


此前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中,多数产品不能提前赎回,因此这类产品流动性较低。不过,随着理财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银行为了提高产品流动性,陆续推出了一些可以提前赎回的理财产品。但同时银行又不希望客户提前赎回,便设计了一些"惩罚"性条款:比如要求支付提前赎回手续费、对保本型产品不再承诺保本等。


但是,很多银行理财产品却在说明中标明"银行在委托期限内,按《章程》规定享有提前终止或自动终止委托管理的权利"。


"只有银行有权决定该理财产品能否提前赎回是不合理的。"昆明律师伍开国说,银行有单方面提前终止委托协议的权利,而客户并没有这项权利,这违反了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


银行应加强


理财风险警示


专家认为,面对庞大的理财市场需求,银行应进一步开拓金融产品创新,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警示。


金融机构作为占有优势地位的卖方,要不断提高产品设计能力,推出适合当前需求的理财产品,保障投资者的收益。同时,理财产品应提供更为人性化的产品说明,面对客户的咨询,银行的理财专员应当恪守职业操守,详细解答客户提问,积极履行卖方风险提醒义务。


对于理财产品的选择,投资者要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就是预期收益越高,则面临的风险越大。在金融工具如此发达的今天,无风险获取高收益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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