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市卫健委结合国家医疗卫生双随机抽查计划,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监督管理。
加强培训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医疗服务水平,加强机构自治,年11月19日,泉州市卫健委召开全市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视频培训会,会议通报了年以来全市民营医疗机构违法行为查处的情况,审批、医*、执法支队等相关职能科室(单位)就医疗机构许可、行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法律顾问针对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刑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及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专题讲解。
会议强调,民营医疗机构要主动落实好依法执业主体责任,监督执法机构要严格依法履职、规范执法,二者要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提高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驻点监督
开展全面评估检查
医疗机构驻点监督工作是新时期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制度实施,推动医疗机构积极履行依法执业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驻点民营医疗机构2—4周,从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妇幼计生、放射卫生等方面进行全面“体检”和评估,对存在隐患的“部位”对症“下药”,不断规范、提升我市民营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年6月12日,市卫健委启动年市属医疗机构驻点监督工作,通过“双随机”方式抽取年驻点监督对象3家,医院2家、医院1家,这是我市首次开展民营医疗机构驻点监督工作。
专项监督
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以来,市卫健委采取“自查、督查、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打击非法行医“黑诊所”和规范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进行重点整治。
市、县两级卫健行*部门督促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送属地卫生健康行*部门。
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部门对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包括人员与机构执业资质、医疗文书与技术、药品与器械、传染病防控、医疗广告等执业情况。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发现违法违规的,依法严肃查处。对不属于卫生计生行*部门管辖范围的医疗广告、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或移送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市卫健委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市属部分医疗机构及丰泽区、晋江市、安溪县、泉州开发区等地的医疗机构开展抽查。专项监督期间,全市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家,对各级口腔医疗机构责令整改69家,立案查处6家,罚款元;对血液透析中心责令整改3家;对医疗美容机构责令整改3家,立案查处3家,罚款元。
下一步,针对此次专项行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医疗服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继续严肃查处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畅通举报渠道,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率%。
同时,大力开展我市民营医疗机构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定代表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医护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科学就医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安全就医意识。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等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作者:张沼婢、林秋生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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