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
截至00-01-:4
全国数据统计
确诊例疑似99例
死亡1例治愈例
最新!福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1月9日0时—1月9日1时,我市报告新增4例疑似病例,其中:鼓楼区1例、仓山区例、晋安区1例。新排除例,其中:台江区1例、长乐区1例。
截至1月9日1时,我市累计报告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例,其中:仓山区例、长乐区例、福清市6例、连江县例、闽清县例、罗源县1例、永泰县例、宁德到我市就诊1例、南平延平(籍贯闽侯)1例、武汉来榕1例、武汉经停长乐1例。
现有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40例,其中:鼓楼区例、仓山区4例,晋安区6例,马尾区1例,长乐区例,福清市10例,闽侯县例,连江县4例,闽清县例,罗源县例、永泰县1例,宁德市福鼎县1例。累计排除16例疑似病例。
目前患者病情总体稳定,正在接受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定了!福建明确对疑似患者进行免费救治9日上午,福建省医保局、省财*厅、省卫健委转发国家有关部委通知,明确对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进行免费救治。通知要求,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医院先行垫付,就医地制定财*补助*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省级财*视情予以补助。
对于确诊或疑似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做好费用保障,确保先行救治。
对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我省医保系统已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确保疑似患者与确诊患者享受同等医保待遇保障,并在医保信息系统内临时增加“新型肺炎疑似患者新增药品”编码和“新型肺炎疑似患者新增项目”编码。
此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切实保障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确保确诊或疑似异地就医患者先行救治。
通知要求,在疫情流行期间,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补助*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中央财*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平安好医生APP开通抗疫义诊1月8日,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平安好医生,开通“抗疫义诊专线”。如果您有发热、咳嗽、乏力症状,或怀疑是否患了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可以随时登入“榕医通”APP或者“榕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