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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直、丰泽区、洛江区发布
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市直
小学3月31日,年秋季泉州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台。今年市直小学计划招收名一年级新生,市直幼儿园计划招收名小班幼儿,各校招生服务范围与去年总体相同,招生办法在延续去年*策的基础上,有作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明年秋季招生起,对于年3月1日以后新购房落户的,招生*策有较大变化。
招生计划和招生服务范围
与去年总体相同
泉州市直小学招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各市直小学招生计划与去年一致,具体如下:泉州市实验小学:人;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人;泉州市晋光小学:人(南俊校区人、东海校区人)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人。
各市直小学招生服务范围与去年总体相同,今年主要是对一些服务区域范围的表述进行细化和明确。特别注意的是,市晋光小学东海校区招生服务范围中,海星小区二期住宅区仅限原拆迁安置户,海星小区扩建项目范围内住宅区仅限原拆迁安置户,北星社区莲垵、坪上自然村仅限原村民的子女。
各市直小学具体招生服务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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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法与去年相比
有作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1.细化明确优先招收对象的具体条件要求。即:各市直小学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具体条件: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②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日前;③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补充明确学位不足情况的招生办法。即:如果招生服务区域内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按*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时间先后等办法录取。没有被该校录取的,由市、区教育行*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接收入学。
3.补充明确有剩余学位情况的招生办法。即: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办法招收部分户籍在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等对象入学。
4.对明年的招生*策调整作出预告。自年秋季招生起,市直小学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②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继续落实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入学办法
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招生办法延续年招生*策。其中,符合《福建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34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泉人社文〔〕号)文件中规定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和泉州市第一、二、三类别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申请到市直小学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优待。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须于6月6日至7月6日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根据《泉州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子女入学操作手册(申报用户)》,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招生日程安排与去年相比总体提前
年受疫情影响市直小学招生日程总体推迟,年秋季市直小学招生日程安排在参考年的基础上,综合市直小学的意见作了新调整,总体较去年有所提前。总体时间控制在:6月20日前各市直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7月5日-6日,接受报名登记;8月1日前,发录取通知书,招生工作结束。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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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招生计划有个别调整
各市直幼儿园小班招收符合条件的年满3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泉州市培蕾实验幼儿园)同时招收符合条件的3?7周岁特殊幼儿。今年市直幼儿园招生计划与去年相比有作个别调整,具体如下: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人;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人(井亭园区90人、东海园区人);泉州市刺桐幼儿园:人(刺桐新村园区90人、崇福园区60人);泉州市丰泽幼儿园:人(丰泽新村园区人、城东园区人);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90人;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人;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幼儿园(泉州市培蕾实验幼儿园):72人(含特殊幼儿、普通幼儿)。招生服务范围与去年总体相同
今年各市直幼儿园的招生服务范围与去年总体相同。丰泽幼儿园城东园区因周边楼盘的业主还未全部入住,招生服务范围继续暂定一年。各市直幼儿园具体招生服务范围如下:(可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优先招收“三一致”适龄幼儿
与去年相比,今年市直幼儿园的招生办法亦有细化和明确。
1.细化明确优先招收对象的具体条件要求。即:各市直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具体条件:(1)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2)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日前;(3)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入学(同一户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策的多子女家庭除外)。
2.补充明确学位不足情况的招生办法。即:如果招生服务区域内满足“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及按*策应照顾对象的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或以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时间先后等办法录取。
3.补充明确有剩余学位情况的招生办法。即: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办法招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等对象入园。
4.对明年市直幼儿园招生*策调整作出预告。自年秋季招生起,市直幼儿园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适龄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入学(同一户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策的多子女家庭除外)。”这条要求没有改变。
提供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申报
市直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等证明材料,填写《泉州市市直幼儿园入学申请登记表》,于7月5日-6日向幼儿园报名登记。
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招生办法延续年招生*策。其中,符合《福建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34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泉人社文〔〕号)文件中规定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和泉州市第一、二类别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申请到市直幼儿园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优待。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须于6月6日至7月6日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根据《泉州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子女入学操作手册(申报用户)》,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5日-6日
各市直幼儿园招生程序和时间具体如下:(可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丰泽区
小学3月31日,丰泽区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台。今年,丰泽区公办、民办小学总共招生个班。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三一致”,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日前。自年秋季招生起,中心市区公办小学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有新的要求。
招生*策有变化
三校发布招生预警
据丰泽区教育局有关人士分析,与去年相比,今年该区小学招生意见主要有七个变化:
一是时间提前。泉州市教育局2月27日发布招生方案为历年最早,并要求各地在4月1日前完成招生方案发布。招生时间比去年提前近一个月。
二是进一步明确公办小学优先招收对象的具体条件要求,与去年相比,更加突出住房产权要求。持有丰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原来的“两一致”改为“三一致”。即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三是“两证”时间延长到一年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中“两证”签发时间由一年提高到一年半以上(年3月1日前)。
四是“四区人员”交社保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四区人员”(鲤城区、洛江区、台商投资区、泉港区)的入读公办小学的方法:房屋租赁合同和劳动合同由原来一年提高到一年半及以上,而且父母或其中一方需在申请入学的所在区提供连续缴交社保至少六个月及以上的证明。
五是实行预警制度。要求学位严重饱和的学校必须向社会发出招生预警,今年有三所学校发布预警信息:丰泽区第二实验小学、泉州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丰泽区第八中心小学。
六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