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
TUhjnbcbe - 2021/5/27 21:59:00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增强广大青少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学生生态文明素养,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教育局和东南早报决定联合举办年泉州市中小学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征文绘画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东南早报

二、活动主题

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泉州”进行作品创作。

三、参加对象

全市在校初中生、小学四年级以上学生

四、征集时间

年4月10日至5月1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五、活动要求

(一)征文活动

1.征文要求

征文要围绕自己亲身经历或耳濡目染的真人真事,以及对生态文明美好生活的向往等创作题材,从自己对环保的认识出发,体现爱护自然、低碳生活、保护环境等行为,抒发对古城泉州的绿水青山、美好环境的挚爱。

征文要求紧扣主题,思想积极向上,语言生动流畅,富有真情实感,征文体裁不限(诗歌除外),题目自拟。征文字数为小学生—字,中学生—字,每人限投1篇。征文必须系本人创作,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排版要求:文章标题用3号宋体居中,正文用小4号宋体,A4页面排版。稿件需注明文章题目、作者姓名、所在学校、年级班级、联系方式、指导老师姓名等作品信息。

2.报送方式

活动不收纸质作品,征文以电子稿件形式投稿至活动指定邮箱:dnzbjyzk

.
1
查看完整版本: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