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致电泉州晚报社24小时热线反映,南安水头南星中学的校门口有多家小吃店向学生出租手机。
昨日,记者前往进行走访。
▉家长投诉校门口商家向学生出租手机
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儿子小吴今年14岁,已经在南星中学上初三了,自年起,他便经常接到老师的反映,说小吴上课经常打瞌睡,学习不在状态,成绩一直下滑,让他好好跟孩子沟通。“起初问他什么都不说,一天夜里12点过后,我悄悄走到孩子的房间,打开房门一看,发现他竟然在玩手机,当时我十分生气。”
吴先生说,没给孩子买手机就是怕他沉迷。追问下,小吴交代是在校门口一家小吃店租的手机,一天2元-5元。“这3年里已经无数次发现这个情况了,有时孩子还会玩到天亮,我拿着手机去向商家理论,他们总是一副无所谓,声称自己并不违法。”吴先生认为,小吃店为了赚钱,与学校和家长唱反调,提供手机租赁,影响学生读书,但不知道这事要怎么解决。
▉学生称知道手机出租店家矢口否认
昨日,记者来到该中学门口,发现有多家小吃店和文具店。在一些文具店内,看到有提供出租充电宝,许多学生聚集在此。而在吴先生反映的几家小吃店内,大部分学生都是来点餐的,基本没有看到学生来租手机。
记者试着问店老板是否有手机出租,老板一脸警惕,然后矢口否认。另一个老板则对记者的询问不予理会。随后,记者又随机采访了一些学生,大部分学生表示知道有些店家提供手机出租,有一些学生会去租来玩。
▉规定手机不带进校园校外使用学校鞭长莫及
今年8月30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规定,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南星中学相关负责人介绍,年,学校规定手机不能带进校园,但是部分家长有需要联系孩子的诉求,于是学校允许学生携带非智能机和电话手表进入学校,并在每个班级配备两台非智能机以便联系。
该负责人表示,学校在此之前也接到一些家长的投诉,说校门口有商家出租手机给孩子,“我们也多次组织老师去调查,但是大部分都只看到出租充电宝,很少见到商家当面租手机给学生,取证较为困难。”该负责人说,老师会要求学生自觉上交手机,但有的学生上交一台假手机,把真手机留在身上使用。学校能用的方法无非是突击检查,一旦发现没收代管,但如果是在校外使用,那学校也是鞭长莫及。
▉店家或打“擦边球”部门称监管有难度
南安市水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暂时没有接到相关投诉举报,对于记者所反映的“小吃店出租手机是否违法”的问题,他解释道,出租手机应属于一般经营范围,不需要审批,不需要备案。“个别商家钻法律空子。所谓的‘手机网吧’,既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界定,也不符合关于计算机装置的界定,实施处罚缺乏法律依据”。
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学校到现场核实,加强日常检查,若情况属实,将对商家进行教育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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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州晚报
编辑:庄悦
审核:陈劲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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