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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发布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新形势新变化,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前期查验工作基础上,全市所有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及其他道路离泉通道设立必要查验点。
二、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属地查验工作,对离泉车辆及人员严格查验。
三、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后续将适时调整查验措施。
四、各查验点应保障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市、县两级设立24小时保畅通电话,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物资运输和老弱病残孕应急通行问题。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年3月19日
END
来源: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记者:张沼婢、许钹钹
编辑:翁欣桐
审核:吴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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