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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
发布重要通知
9月17日,福建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福建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清醒认识当前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形势。各地各校要认清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坚决防止松劲情绪和麻痹思想,紧盯中秋国庆假期重要节点,查找封堵学校疫情防控短板漏洞,慎终如始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抓实抓细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中秋国庆假期出行期间疫情传播风险,坚决筑牢校园疫情安全防线。
二、切实加强中秋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各地各校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进度安排,合理确定师生放假时间,明确离校返校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属地疫情动态及防控要求,积极引导师生员工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市、不出县、不出校确有必要外出的要按情形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并落实防控措施,学校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省内高风险地区应就地过节,中风险地区原则上就地过节,低风险地区倡导就地过节。各地各校要从严落实落细校园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相关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因应疫情形势,适时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回应师生员工合理要求。
三、切实引导师生员工加强个人防护。各地各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引导师生员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中秋国庆假期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加强旅途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适量储备必要防疫物资,随身携带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应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四、做好校园管理服务保障。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中秋国庆假期留校师生服务保障工作,要本着优质服务、方便师生的原则,切实解决和保障好师生在校内饮食、住宿、快递、用水、用电、用网等实际生活需求问题。学校食堂应保证所提供的菜品种类多、分量足、不涨价。校内商店应做到保质稳价。做好新生服务工作,让新生尽快熟悉校园生活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强化留校师生关心关爱和重点人群心理疏导。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地各校要确保中秋国庆假期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有序高效运转,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等制度,密切跟踪疫情形势,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按时报送有关信息,确保出现疫情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并迅速、高效处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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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编辑:郑瑞卿
审核:吴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