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社·泉州通客户端3月3日讯(东南早报记者傅恒通讯员李肇兴)自今年1月7日,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酒驾举报有奖”信息以来,已过去一个多月。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市局交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的酒醉驾违法行为中,经核查属实的有27起,已发放奖金5万余元。
2月26日晚9点5分,洛江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洛江区罗溪镇某店门口有一名男子酒驾。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于该店附近路段当场查获涉嫌酒驾的罗某。经鉴定,罗某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80mg/ml,达到醉驾标准。洛江交警大队为成功举报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群众发放奖励金元。
2月5日凌晨2点50分,泉港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泉港区南山路新港酒店路段有人酒驾。接到报警后,山腰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于南山路与新民街路口附近查获当事人庄某。经检测,庄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mg/ml,达到醉驾标准。庄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小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泉港交警大队为成功举报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群众发放奖励金元。
2月4日下午4点18分许,南安交警大队石井中队接到群众举报,在石井镇古山村路段有名男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有酒驾嫌疑。石井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在该路段发现嫌疑车辆及趴在方向盘睡觉的驾驶人张某。经鉴定,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9mg/ml,达到醉驾标准。据张某交代,当天下午他到朋友家聚餐,喝了点酒后驾车回家,不料途中酒劲上头睡着了。目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月27日上午,南安交警大队向提供线索的群众发放奖励金元。
警方介绍,市民群众发现酒醉驾行为的,可拨打“”电话举报,经公安机关查实后,最高奖励元。公安机关将对酒驾举报及时核实、精准打击,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