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60次挪用公款54万余元
鲤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出纳员傅某华监守自盗
昨日站在鲤城区人民法院被告人席上
当庭受审
昨日站在鲤城区人民法院被告人席上,傅某华当庭受审
据悉,这也是该院受理的首起由鲤城区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
在派驻区法院纪检组的协调配合下,派驻市*府办纪检组组织市*府相关部门,派驻区*府办纪检组组织区相关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共计30余人到场旁听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称,年4月至年12月,被告人傅某华在担任鲤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出纳员期间,利用管理单位备用金及收、缴单位租金等职务便利,通过转账、支取现金等方式先后60次挪用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54万余元,用于供丈夫归还信用卡账单及经营生意、供妹妹投资股票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合议庭主持下,控辩双方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发表了意见。经过审理,傅某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现场
该案将择期宣判。
最后,审判长对被告人傅某华进行了法庭教育,指出其作为单位的出纳员,了解熟悉各项财经纪律,本应有更高的廉洁素养、职业操守,却利用手中的权力监守自盗,从偶尔为之到习以为常,最终葬送了自己的前途,也给家人和组织带来了严重伤害,在受到法律惩戒的同时,希望其从内心深处反思罪行,改过自新。
此外,该案也暴露出相关单位监督不到位、有关人员法律意识与廉洁意识淡薄等问题,希望到场旁听单位引以为戒,加强监督检查,*员干部算好经济账,把好金钱关,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来源:泉州晚报
记者:*墩良通讯员鲤法文
编辑:麦彬彬
审核:赵鹏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