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泉州晚报
又是一年升学季,
为了孩子能读上“名校”,
一些家长开始四处奔走,
花起钱来毫不手软。
有不法分子就盯上了
这些焦虑的家长,
利用他们望子*、
望女成凤的心理,
打着“有关系”“有熟人”等幌子
借机牟利,骗取钱财。
昨日,记者从晋江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结了一件诈骗家长的案件,被告人谭某以有重点高中就读名额、参加国际音乐节为名,骗取3名家长11万多元,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被处罚金。
案情简介
骗家长有名校名额
还带孩子到校内凉亭“考试”
年11月,被害人黎某、薛某通过中间人找到了被告人谭某,托其帮忙找关系,让各自的儿子、女儿能读上晋江某重点高中。谭某谎称其有晋江某重点高中的就读名额,想念的话需要交名额费,以此从黎某、薛某处骗取所谓的“名额费”7万元。上述钱款被谭某用于归还个人借款等。为将“戏”做足做真,谭某还假意组织黎某之子、薛某之女来到晋江某重点高中内的一凉亭里“考试”。谭某原是晋江市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长笛老师,他还曾以帮助被害人王某的儿子报名参加一“国际音乐节”为由,以报名费、保证金、机票费、购买长笛等借口,先后骗走王某元。该款项也被谭某用于归还个人借款等。晋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谭某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已代为退出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并缴纳罚金3万元等因素,决定对被告人谭某予以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法院以被告人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法官说法
不要轻信“能人”中介
切忌与培训老师私下交易
法官介绍,此案中谭某利用家长爱子心切的心理实施诈骗。第一起诈骗案中,被害人黎某、薛某为了能让子女就读重点中学,托人“找关系”,以求通过非正常渠道办理升学。这种对名校的崇拜及望子*的急切心情,使他们轻信了被告人谭某手中握有名校就读名额的谎言,最终掉入了诈骗分子设下的圈套,既遭受了经济损失,还有可能耽误孩子的升学时机。第二起诈骗案件中,被告人谭某系被害人王某的儿子长笛课的培训老师。王某出于对谭某的信任及求好心理放松了警惕,轻信了谭某的谎言,在未与培训机构核实的情况下转账至谭某的个人账户,上了诈骗分子的当。法官提醒:一、家长应理性择校,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升学*策信息及办理入学手续。期望通过非正常渠道办理升学的,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于那些打包票让孩子进名校的“能人”或中介机构,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发现被骗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二、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在报名及缴纳各项培训费用时,应与培训机构核实项目的真实性并缴纳至其对公账户,切忌与培训机构老师私下交易。平时注意提高辨别能力,谨防被骗。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