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早逝,我是奶奶一手带大的。可我的童年阶段常常头疼脑热,频频中暑感冒,皮肤也不好,不是头上长个疖子,就是胳膊上长个脓疮。亲戚和邻居都说我是个不好带的孩子,也不知道奶奶是问了神还是占了卜,说我命中注定要“写过房”,要契拜神佛为“契子”,最好还要吃“百家饭”,这样才能逢凶化吉。
从此,我和奶奶出门,只要有路过奉祀观音菩萨的寺庙,她都要带我进去上香,拉着我对着神像双手合十鞠躬。可这吃“百家饭”就是去当乞丐,奶奶怎么舍得让我去当乞丐,哪怕是象征性地让我去当一天乞丐她也舍不得。
奶奶又把这苦恼的事和邻居说了,有个邻居告诉她,你让孩子认个乞丐做义母,让他吃些乞丐讨来的饭菜,不就是吃“百家饭”了吗?奶奶一听茅塞顿开,于是她就留心街上行乞的乞丐婆子,终于在我八岁时为我找到一个经常在镇区的街上讨饭的乞婆。
那一天,奶奶把那个乞婆带到家门口,告诉我从今天起,她就是你的“契母”(闽南语“义母”的意思)。义母50岁左右,面容清瘦,但人很和善,衣着干净,缀了不少补丁的蓝色土布衫洗得几乎变成白色。她举止矜持,完全没有街头行乞之人卑躬屈膝的神态。她没有进我们的家门,只在门外站着。我对这位突如其来的义母并不怯生,只是“契母”二字叫不出口,低头默默地站着。她赶忙说:“别叫别叫。不要难为他,这孩子金枝玉叶,不要叫我义母,心里认了就是。”
我的义母从来不讲她的身世,奶奶也不问她,只知道她是南安人,其他一概不知。她平时没有天天出来行乞,但每逢传统节日是一定会出来乞讨的。用于乞讨的竹篮子及碗筷都很干净,乞讨时轻声细语,你愿意给就给,不给她也不强求。据说是奶奶观察了好长一段时间才确定让她做我的义母。
自从认了这位乞婆为义母,我真的尝到了“百家饭”。义母在每年传统节日沿街向店铺乞讨,遇到大户人家或大方的店主,会给一些较好的食物,且都是干净的,并非残羹剩饭,她就会用另外一个干净的碗给我留着,然后来到我家门口,叫我奶奶带我出去取。她每次到来都一定要看我,问我有没有“乖”。我长大了才知道,她所问的“乖”就是不生病的意思。她为了见我,每次都要待到接近中午时分估计我放学了才到我家。虽说是来家看我,实际上从未跨进我家的门槛一步,只在门外把她乞讨来的东西给我吃,一边看我吃一边和奶奶说话,之后才慢慢离去。
后来我们举家徙居到英都。搬家前,奶奶特意交代,要把搬家的事告诉义母,说声告别。大概等了五六天,未能见到我的义母,只好牵着我怏怏地去了新家。
一晃70多个春秋过去了。这70多年,如烟往事忘却了许多,惟独这位慈祥的乞婆义母使我终生难忘。我不但为离开未能向她告别而终生抱憾,甚至为未能为她送终而负疚在心。我相信,我能够消灾祛病、逢凶化吉长大成人,确实得益于她曾经给我吃过“百家饭”。这段吃“百家饭”的经历,使我逐渐懂得了人生的艰辛,人格的尊严,人性的纯真与善良。
本文来源:泉州晚报